河北省基本完成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:共取消近4万辆公务车

作者:admin 时间:2016-08-04 19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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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8日,在河北省邯郸市市委大院,工作人员在为一辆公务用车喷涂标识。 视觉中国 资料图
今天(8月3日)上午,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我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。通报称,截至目前,河北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。
1、重新核定车辆编制
车改后,全省共计取消车辆39820辆,其中,省本级取消车辆2941辆,市县取消车辆36879辆。
2、对车改取消的车辆进行拍卖
对于取消的公车,年限久远、车况不佳的将进入报废流程,其余公车采取现场公开拍卖、网上竞价拍卖等方式处置。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,拍卖所得收入上缴财政。目前还有少数市、县没有完成拍卖工作,今后还会陆续对车改取消的车辆进行拍卖。
3、保留的公车将贴上专有标示
对于保留的公务用车,在车头和车尾都喷涂了“公务用车”的字样,便于社会监督,限制公权力的使用。将公车使用置于阳光之下,遏制了公车私用现象,降低了公车运行费用。市民们如果看到贴有公车标识的车辆有违法违规行为,都可以积极举报。
4、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
对原司勤人员的工作安排,采取内部转岗、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。全省共安置27680名司勤人员。
5、机关公务用车建设服务平台
为使车改后机关公务出行不受影响,各市和多数县都采取不同形式建立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。
6、机关单位可租车使用
公车改革后,如有需要,机关单位可以租车使用。
7、改革后,工作人员出行有补贴
改革后,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,对参加改革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。按照中央标准,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、处级800元、科级及以下500元。
责任编辑:吴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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